宁波可燃气体报警器第三方计量校准检测

浏览次数:59次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4-02-19

宁波可燃气体报警器第三方计量校准检测

可燃气体报警器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类计量器具,被广泛应用于石油、燃气、化工、油库等存在有毒气体的石油化工行业,用以检测室内外危险场所的泄漏情况。在可燃气体报警器应用过程中,当其检测到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浓度超过设计阈值时,就会自动触发报警开关,但是如果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测量结果不够准确,则会发生提前报警或不报警的问题,这与报警器的测量精度具有直接关系,可燃报警器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后,其测量精度以及工作性能就会受到一定影响。

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做好仪器检定与计量校准工作,依据《JJG693-2011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》,通过检定和校准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从而保障生产安全。

1.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校准分析

当前生产领域所采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,主要可以分为扩散式与吸入式两种不同类型,其传感检测原理主要包括催化燃烧、红外吸入以及热导等不同模式,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,灵敏度会出现不同程度下降,甚至水失效,此时需要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校准,主要包括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零点和示值校准。

①可燃气体报警器零点校准分析

在可燃气体报警器通电开机且运行稳定后,如果显示数值不为零,则需要对零点进行校准。通常情况下,可以采用的校准方法为:通入零点气体,可以为清洁空气,或纯度不低于99. 99%的氮气,将其通入到流量控制器中,将流量计的流量调整到标准数值,如果为吸入式可燃气体报警器,需要保证旁通流量计中具有一定气体排出;如果为扩散式可燃气体报警器,需要有标定罩,在数值变化稳定后,依据可燃气体报警器说明书将其示值归零。

②可燃气体报警器示值校准

在将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零点调整后,继续通入一定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,在示值达到稳定状态后,若报警器示值和气体标准浓度的差值超过允许规定,则需要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示值校准。通常情况下,可以采用的校准方法为:经过归零调整后的可燃气体报警器,通入说明书中规定的标准浓度气体物质,经过流量控制器后,将流量计的流量调整到规定数值,如果为吸入式可燃气体报警器,需要保证旁通流量计中具有一定气体排出,在报警器示值稳定后,按照说明书要求对示值进行调整,但是一些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示值不能直接校准,而是需要通过调整系数的方法进行校准。

2.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分析

根据依据《JJG693-2011 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》相关要求,需要采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对应的气体标准物质对其进行检定,具体可以采用如下几项检定方法:

①外观 与结构检定

可以采用观察、触摸等方式,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存在影响其正常运行的

外表损伤,并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内各结构连接可靠,旋钮与按键能够正常操作。

②标识与标志检定

主要采用观察法,观察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名称、型号、制造厂形成以及出厂时间等,保障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许可证标志与标识齐全,各标识与标志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。

③通电检定

将可燃气体报警器通电后,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处于正常状态,示值等显示清晰且完整。

④报警功能与动作值检定

采用大于可燃气体报警器规定浓度的可燃气体通入,使得可燃气体报警器发出报警工作,观察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声音报警、灯报警等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,并记录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报警示值,将该方式重复三次以上,计算多次检定的平均值,并与标准数值进行对比。

⑤示值误差检定

将可燃气体报警器通电预热且保证稳定后,完成零点和示值校准,将可燃气体报警器与气路连接,并对流量进行调节,如果说明书中没有做出特殊规定,一般设定为500ml/min,分别通入浓度为满量程的10%40%60%气体 标准物质,并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示值进行记录,每个浓度点分别充分测量三次以上,并按照相应的公式计算浓度点示值误差,取zui大值作为误差测量结果,一般情况下误差不能超过规定的5%

⑥重复性检定

在可燃气体报警器余热稳定后,通入浓度为满量程40%左右的气体标准物质,记录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稳定示值,将通入气体撤出,在相同的条件下充分上述操作6次以上,依据相应的公式对其进行计算,误差zui大值不能超过规定范围的2%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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